用诚信之甘霖 浇灌美丽的花朵

发布时间:2019-03-27 06:56:04|来源:信用漯河|专栏:诚信文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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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信,是一种真实不欺的美德。“诚”是指“内诚于心”,“信”是指“外信于人”。千百年来,诚信被中华民族视为一种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,并从中衍生出了“一诺千金”“言行一致”“一言九鼎”“诚实不欺”等词汇。

诚信乃立人之本、立国之基。《左传》有云:“信,国之宝也。”孔子在“足食”“足兵”“民信”三者中,宁肯“去兵”“去食”,也要坚持保留“民信”。因为孔子认为,“民无信不立”。唐代贞观十年,魏征上疏:“臣闻为国之基,必资于德礼,君之所保,惟在于诚信。”魏征认为,德、礼、诚、信是国家的根基,一刻也不能偏废。由此可见,一个企业如只顾眼前的利益,导致诚信缺失,必然会失去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,必然会得到应有的惩罚。一个国家如果得不到人民的信任和拥戴,国家政权就根本立不住脚。

在我们身边,缺失诚信的事情也时有发生,有调查显示,“信用危机”已成为阻碍中国经济发展、扰乱生活秩序和影响现代化建设的一大因素。

那么,如何构建诚信社会?

首先,要重树政府的公信力。政府是社会公正的支柱,是整个社会诚信的支撑力量。一个诚信社会的建立,首当其冲应该是政府公信力的确立。在未来一段时间里,我们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,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度,全心全意做好群众工作。让社会充满公平、正义的阳光,让百姓在诚信的环境中有尊严地生活。

其次,要构筑诚信制度,加大法律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。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与制度,在老百姓关注的群体中建立个人信用征信查询评价系统,以期在全社会形成失信者受罚、守信者得益的良好氛围。比如对欠钱不还的“老赖”,以前他们存在着侥幸心理,以为能躲则躲,趁着法官执行前,赶紧通过恶意转移房产,藏匿、变卖财产等方式,躲避法院的追责。但是,从2016年开始,最高人民法院动用了12大“酷刑”,来惩治欠钱不还的“老赖”们!这些“酷刑”是:“老赖”唯一的住房,法院可以拍卖;可以查封、冻结老赖的支付宝账户;可以网上冻结、划扣“老赖”的财产;上了失信人“黑名单”,其同步芝麻信用,网购将受限;“老赖”不得担任老板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管;“老赖”的车辆上不了高速;“老赖”的水陆空出行,将被阻止;“老赖”不能进行高消费,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,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宾馆、酒店、夜总会、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;“老赖”的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;“老赖”炒股、买房、出境,将被限制;“老赖”的养老金可被直接划扣;情节恶劣的“老赖”,最高可判7年刑。近几年来,“老赖”受到惩治的新闻,不断见诸报端。“早上堵被窝,中午堵酒桌,晚上堵牌桌”,法院、公安、检察、金融系统多方联动,始终保持对失信人员惩治的高压态势,这必将有利于我国诚信制度的顺利构建。

最后,构筑诚信,人人有责。诚信建设是一个社会工程,每一个社会人都应当积极参与其中。要知道,社会诚信的破坏,每个人都会遭殃;而社会诚信的良性运转,每个人都能受益。

“重诺守信,人必近之;狡诈欺蒙,人必远之。”在我们为重建诚信社会而努力的时候,请多一份真诚,多一点信任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。用诚信之甘霖,浇灌出人生最美丽的花朵。

作者为市评论家协会副主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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