漯河市全面推行电子保函 优化营商环境再出实招

发布时间:2021-04-27 00:31:04|来源:漯河市|专栏:信用动态

分享到

我市全面推行电子保函 优化营商环境再出实招

4月18日,记者从市公管办获悉,我市将从4月20日起全面推行投标电子保函、履约电子保函和质量电子保函,并在全省率先推行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、信用抵消投标保证金、在线签订电子合同三项创新举措,预计将帮助企业节省流动资金约22.86亿元,将较大程度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,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。 据了解,按照有关规定,投标企业需要缴纳工程总额2%的投标保证金(最高80万),中标企业需要缴纳工程总额10%的履约保证金和3%的质量保证金,原来的现金保证金占用时间长、金额大,企业财务成本高,资金流压力大。为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,提高行政效率,降低企业交易和建设成本,更好地服务企业、服务发展、服务项目,我市按照“互联网+招标采购”运作模式,在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的基础上,继2020年3月投标电子保函系统上线使用后,近日上线履约电子保函和质量电子保函系统,这标志着我市招投标领域全面迎来电子保函时代。 “电子保函是保证人以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数据电文为介质,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凭证。相比传统的纸质保函,电子保函无需抵押、无需反担保、无需冻结资金,办理简单便捷、方便查验真伪、全程电子留痕,还可以在交易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”市政数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连卫国说。在全面推行电子保函的基础上,该中心积极探索信用抵消、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新方式,创造性地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,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。即日起,我市将取消工程建设项目勘察、设计和物业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,以投标信用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;建立信用评价体系,对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服务类企业,在参与项目投标时可用企业信用抵消投标保证金;全面打通公共资源平台和行政审批线上通道,实现数据共享,督促投标人和中标人在线签订电子合同,简化企业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,缩短办理时间,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。(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姚肖)

相关文章

文章搜索

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